判例與判決有何不同?

判決為地方法院的審判結果,對其他案件不具有約束性,所以說只是給法官參考參考。

判例為『最高法院及行政法院判例,在未變更前,有其拘束力,可為各級法院裁判之依據』,所以在訴狀中陳訴對自己有利的判例,是有關係勝敗的強力因素。

參考差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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